政策法规 Solutions
联系我们
  • 客服服务电话:021-64321087
  • 商业服务电话:13918059423
  • 技术服务电话:13918059423
  • 联系人:崔老师 
  • 服务邮箱:shxtb@163.com
  • 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8号楼107室
前 言    一、稀土现状    二、发展原则和目标    三、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    四、促进稀土利用与环境协调发展    五、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    六、促进公平贸易和国际合作前 言  稀土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自然资源,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用途日益广泛。  中国是稀土资源较为丰富的国家之一。20世纪50年代以来,中国稀土行业取得了很大进步。经过多年努力,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生产、应用和出口国。  稀土开发在造福人类的同时,与之相伴的资源和环境问题不断凸显。在稀土开发利用中,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有效保护是世界面临的共同挑战。近年来,中国在稀土的开采、生产、出口等环节综合采取措施,加大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力度,努力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。 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,中国在稀土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日益增多。中国一贯尊重规则,信守承诺,为世界提供了大量的稀土产品。中国将继续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,加强稀土行业的科学管理,向国际市场供应稀土产品,为世界经济发展和繁荣...
发布时间: 2018 - 07 - 16
浏览次数:165
第一条 (目的和依据)    为鼓励在本市设立外商投资研究开发机构(以下简称“外资研发机构”),贯彻实施“科教兴市”战略,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,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,促进上海新一轮经济增长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若干意见。   第二条 (含义)   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外资研发机构的形式可以是外国投资者以合资、合作、独资方式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,也可以是设在外商投资企业内部的非独立法人的独立部门或分公司。研发机构是指从事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(特别是高科技和社会公益性领域)的研究、开发和实验发展(包括为研发的中间试验)的机构,研发内容包括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、产品开发等方面,但不得从事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禁止类项目,也不得从事非本研发成果的其他技术贸易和除中试外的生产活动。   第三条 (适用范围)    在本市范围内设立的外资研发机构,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台湾地区的投资者来沪设立的研发机构,适用本若干意见。   第四条 (管理部门)    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上海市经济委员会、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市外...
发布时间: 2018 - 07 - 16
浏览次数:130
Copyright ©Copyright 2018  2020 上海市稀土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0034223号-1  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10140号
主办单位:上海市稀土协会 指导单位:上海市稀土材料开发应用办公室 承办单位:上海稀土产业促进中心 
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